在編不在崗的“吃空餉”咄咄怪事,老百姓看在眼裡、氣在心上,將其斥之為“侵吞公共財物的碩鼠”。民有所呼,我有所應,重拳出擊整治“吃空餉”立見奇效。中央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的“吃空餉”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顯示:截至9月25日,全國共清理清退“吃空餉”162629人。山西省也迅速行動,以“準狠韌”的勁頭,清理清退“吃空餉”3292人。
  在人們為專項整治“吃空餉”拍手叫好之時,另一種變相的“吃空餉”,又按下葫蘆浮起瓢地浮出了水面,這就是被“退二線”者詬病的“被吃空餉”。雖說“被吃空餉”之怪現狀已存在良久,但鼓足勇氣捅破這層窗戶紙的,卻是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正科級幹部陳景雲。他以“自首式舉報”方式在網上發帖,舉報自己吃空餉7年、詐騙國家20多萬元。此帖一齣,旋即引起網上輿論一片嘩然。
  要體味“被吃空餉”者的無奈心結,就要追溯一下“退二線”現象的來龍去脈。所謂“退二線”,簡言之,就是不到退休年齡而退出領導職位。換句話說,在領導職位上稱之為“一線”,從領導職位上退下來稱之為“二線”。改革開放之初,為了加快幹部隊伍年輕化步伐,從上到下都對領導幹部的最高任職年齡進行了限制,一旦到齡必須從領導崗位上退下來,轉為非領導職務。於是乎,在崗不在職的“退二線”現象由此而生。
  唯物辯證法告訴我們,凡事皆有正負兩面效用。歷史原因造成的“退二線”現象,時過境遷之後,卻衍生出了其負面效用——“被吃空餉”。就拿人們熟知的“二五八”規定來說,無論是科級幹部52歲“退二線”,還是處級幹部55歲“退二線”,甚或廳級幹部58歲“退二線”,都是一種人力資源的無端浪費,於國家、單位和個人均無益處。況且,“退二線”之政策於法無據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》中根本沒有“退二線”之法律規定。
  說一千,道一萬,一旦政策與法律“掐架”,政策規定就須服從法律法規,這才是依法治國應有的題中之意。
  ■赤兔
  (原標題:“吃空餉”當治“被吃空餉”當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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